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(按上年时间9月20)距2025年法考还有00天00时00分00秒

三尺法考学习网-3CHI.NET-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学习问答平台

 找回密码
 马上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开启左侧

[民法] 遗赠是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吗?

  [复制链接]
可以飞 发表于 7-14 11:15:0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好好学习,马上注册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马上注册

x
如题!如何理解民法典1124第2款

评分

参与人数 2学时 +11 收起 理由
2023干啊 + 10
人格否认 + 1

查看全部评分

狗蛋 发表于 9-25 21:42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咪 发表于 9-17 12:08
不贴一下第二款么

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规定:“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 ”依照该规定,遗赠的接受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,单纯的沉默视为放弃受遗赠 ,且遗赠的接受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作出。

评分

参与人数 1学时 +10 收起 理由
2023干啊 + 10

查看全部评分

大咪 发表于 9-17 12:08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贴一下第二款么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马上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三尺法考学习网_法律学习 (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774号|浙ICP备12043049号-2 )

GMT+8, 5-3 08:39 , Processed in 0.067745 second(s), 12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Licensed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