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(按上年时间9月20)距2025年法考还有00天00时00分00秒

三尺法考学习网-3CHI.NET-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学习问答平台

 找回密码
 马上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开启左侧

[民法] 越权代表是否无效?是否必然无效

[复制链接]
狗蛋 发表于 6-26 19:00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0学时
法人代表的代表权限限制:
1.法定限制:法律规定的权限,法人代表在此范围内对法人的代表行为是当然享有代表权力。无需法人的授权行为。
2.意定限制:法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的意定限制。意定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3.越权代表:超出 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为越权代表。
问:越权代表是否无效?是否必然无效。

可以飞 发表于 9-28 20:26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狗蛋客观过了吗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马上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三尺法考学习网_法律学习 (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774号|浙ICP备12043049号-2 )

GMT+8, 5-3 07:31 , Processed in 0.068542 second(s), 12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Licensed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